3月25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王显光组织一场巡回审判,来到盘龙街道磐石社区公开开庭审理88岁高龄老人邹祖芳诉儿子邹泽春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当庭查明侵权事实,及时进行农村赡养、抚养及家庭矛盾纠纷方面的普法教育引导,开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构筑现代社会文明的以案释法,为群众送上一堂生动的“德治、法治、综治相结合的全民普法课”。
据悉,家住盘龙街道亲睦村的邹泽春因平常做点小生意缺少本钱,未征得老人同意,私自将父亲社保卡上的5.2万元现金取出,尔后陆续还给老人2万元后,剩下的多次催要仍不归还,明显存在据为己有的意思。老人在身患重病、行动不便的情况下,与其他五个子女通气形成一致意见,委托代理人一纸诉状把大儿子邹泽春告上法庭。应街道人大工委和社区综治办的请求,经原、被告双方同意,承办法官决定启动巡回审判,到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居委会组织街坊邻居200余人参加旁听,藉此夯实规则与秩序,推动社会文明建设,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现场通过庭前准备、开庭、调解、教育,被告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了返还义务,原告当庭要求撤诉获得法庭准许,事情圆满解决,纠纷及时化解。
庭审结束后,为感谢云阳法院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科学研判制定便民举措、积极自塑回应社会关切、不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务实做法和为民情怀,云阳县人大盘龙街道工委特意发来感谢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