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莹莹 通讯员 光聪)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法治建设的根基在基层。4月16日,记者获悉,近日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文件,命名表彰合肥市庐江县盛桥镇沈家桥社区等384个行政村(社区)为第八批“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此次命名推荐的范围为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成绩突出的村和2018年以后完成“村改居”的城市社区。命名推荐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方式,经申报、材料审核、实地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受表彰的行政村(社区)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是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既是建设法治乡村的重要载体,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举措。2003年至今,我省部署开展了八个批次的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命名活动。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34个。
今后,我省将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强化示范建设质效,规范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骨干培训,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成效宣传,充分发挥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方面引领、示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全面依法治省奠定坚实基础。
稿件来源:2021年4月19日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