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片:
何宗发,男,1968年生,中共党员,2013年7月至今任池州市贵池区司法局里山司法所所长。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明明因踝关节粉碎性骨折,被医生叮嘱在家静养,他却闲不住,经常打电话询问工作进展。因为牵挂司法所各项业务,休息一段时间后,他拖着受伤的脚一瘸一拐来上班了。同事们都说他是“铁人”,何宗发笑着说:“我回到工作岗位上,心里才觉得踏实!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
何宗发走上街头开展普法活动。
真情“摆渡”迷失灵魂
社区矫正是司法所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面对社区矫正对象思想上、生活中的各种不顺,何宗发总会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解决。2018年,在一次对社区矫正对象马某的走访中,他了解到马某因接受社区矫正思想上存在负担,工作积极性不高,加之家庭经济压力及孩子教育等问题,导致意志有所消沉。何宗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与马某谈心,尽力化解他思想负担,并主动帮助介绍工作。经过帮扶,马某终于卸下包袱,重拾了对生活、工作的信心。
何宗发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
社区矫正对象章某在矫正期间发生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本着监管与教育相结合的理念,何宗发多次上门与章某及其家人交流,宣讲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并通过真情感化促使其改变现状。在他不厌其烦的谆谆教育下,章某的态度发生了转变,最终顺利解矫。
严格执法“三不三拒”
维护公正,他是“严格执法”的党员标兵。何宗发“约法三章”,不乱开口子、不擅自答复、不照顾情面。体现在实践中就是“三拒”:拒以权谋私,拒接收吃请,拒接收礼物。他常说:“我不怕得罪个别人,不能为了个人的交情,损害了司法公正。”
一次,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托熟人找上门来,想外出到江苏打工,这名社区矫正对象来之前还准备好了购物卡,何宗发没有看在熟人的面上“网开一面”,更没有收受购物卡,他严辞拒绝了这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无理要求,对他进行了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此后,在对这名矫正对象日常监管时,何宗发要求社区矫正协管员进行严格考核,随时掌握思想动态。
“小创新”带动大和谐
勤于思考、勇于实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这是何宗发多年来形成的一个工作习惯,他善于抓住突破口,有效促进实效提升。
2017年,他建立了“里山司法所”微信公众号,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中,通过公众号拓展了专项斗争宣传面;2018年,他牵头完善《里山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警工作机制》,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了推广。
近年来,里山司法所的法治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都上了一个新台阶。2010年,该所成功创建“市级示范司法所”,2010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所双百日维稳攻坚行动”先进集体,2011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先进集体,2013年被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授予“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稿件来源:安徽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