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是肥西法律援助中心吗?我有事情想找你们帮忙。”日前,肥西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了一个特殊的求助电话,一名82岁高龄老人唐某希望能够获得帮助。
原来,2019年12月唐某被一辆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撞伤,事故发生后,已花费医疗费用31681元,但肇事车主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却拒绝赔偿其他损失,迫于无奈,唐某只得向法律援助机构求助。当天志愿律师戴彩霞将唐某的有关情况报告了法律援助中心,并提出以上门办理的方式为该申请人提供服务。
当天下午,戴彩霞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一行人前往唐某家中完善相关手续,在其家中,戴彩霞围绕援助事项,逐项解释并询问《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发票等,并尽量用最通俗的语言为老人分析案情,唐某在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引下签署了相关援助文书。得知老人是低保户,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又送来了牛奶、菜油等生活用品。
戴彩霞指导唐某签署相关援助文书。肥西县法律援助中心供图
为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唐某提供上门服务,这只是肥西县司法局落实“为民办实事”的一件小事。在肥西县深化法律服务活动中,法律援助机构化被动为主动,改“最多跑一次”为“服务到你家”,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深化便民措施,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启“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对行动不便的7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实现了法律援助从“应援尽援”到“应援优援”的转变,架起了法律援助机构与弱势群体之间的“连心桥”,使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周安娜)
稿件来源:2021年4月23日人民网安徽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