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坻法院大口屯法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据悉,某保安公司每年与涉外企业某编织公司订立《保安服务合同书》,由保安公司为编织公司派遣保安人员,双方对于保安人员的数量、服务期限、保安服务费等合同条款均进行了约定。截至2021年4月,编织公司欠付24.7万元保安服务费,涉及数名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送达应诉材料的同时,对编织公司进行了释法明理,并及时依保安公司的申请采取了保全措施。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编织公司当天将全部案款支付给保安公司。随后,承办法官及时对编织公司的保全措施予以解除。
在另一案件中,住在张某楼上的王某家水管冻裂跑水,将张某房屋淹泡,造成张某房屋屋顶起鼓、变形,进而导致张某无法入住。双方多次因房屋的实际损失数额产生分歧,张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在诉请鉴定以确定损失数额的基础上,耐心地为双方进行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当庭将赔偿款、鉴定费、诉讼费等全部案款给付张某,双方握手言和。
大口屯法庭坚持从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入手,理顺矛盾点,做到情况了解到位、交流沟通到位、释法讲理到位,针对个案实际情况运用不同的调解方式,妥善处理了多起婚姻家庭及合同纠纷等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多名当事人当庭或如约履行了义务,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