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上午,省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我省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情况。据统计,我省法院2018年审理劳动争议案件34249件,2019年审理37782件,2020年审理36103件。
从审理的案件情况看,近年来我省劳动争议案件持续多发并呈现出新特点。一是纠纷类型多样。除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传统劳动争议案件外,因职工加班费、年休假、社会保险金、下岗失业待遇等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有所增加,涉及互联网新兴产业、新行业、新业态的劳动关系认定,如外卖小哥与网络电商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等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二是群体性纠纷敏感度高。有些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劳动者人数较多,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影响所在企业的部分职工甚至全体职工的权益,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有些案件行业关联度高,处理结果有一定的示范效应,社会关注度较高。三是矛盾纠纷化解难度加大。受经济转型及疫情等影响,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停产歇业,支付能力严重下降,受到客观因素制约以及法律宣传不到位等影响,部分劳动争议引发的矛盾难以得到有效化解。
针对呈现出的新特点,我省法院不断探索依法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方式方法。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始终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的生存发展并重,把保护劳动者眼前利益、现实利益同保护劳动者长远利益、根本利益结合起来,努力寻求劳资双方利益的最佳平衡点和结合点,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针对当前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在劳动用工领域特别是新业态、新用工模式下仍然较为突出,如疫情后出现的劳动者为多家公司同时提供劳动的情况,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难以把握的问题。坚持以维护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价值取向,对客观真实的劳动关系依法予以认定和保护,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坚持统一裁判尺度,突出权益保护,严格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法定节假日制度、最长加班时间等制度,通过依法裁判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手段,不断加强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人身权益的保护。为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全省各级法院不断加强与工会、劳动仲裁机构的部门联动,强化诉调对接和诉源治理,完善工会调解、劳动仲裁、行业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高诉前解决纠纷的能力。自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数量保持相对稳定、增幅收窄,说明我们在多元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加强诉源治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已初见成效。(《山东工人报》记者 王宝珠 通讯员马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