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贵州高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会签的《关于打击毒品犯罪适用刑法量刑工作指南》。
《指南》从8个方面对打击毒品犯罪、适用刑罚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指南》要求,严格依法执行毒品犯罪案件量刑标准,严厉打击严重毒品犯罪。突出打击重点,对将毒品走私入境、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外流贩毒的组织者、骨干成员,地域性、家族式毒品犯罪的组织者、骨干成员,以及向农村地区,向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贩卖毒品等严重影响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13种严重毒品犯罪列为打击重点,从严、从重打击;明确依法从严掌握毒品犯罪量刑中的起点刑、基准刑。
《指南》细化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起点刑的确定,并根据犯罪次数、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情节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宣告刑;严格依法认定自首、立功,对具有立功、自首等从轻、减轻情节的从宽幅度按从严掌握的要求作了细化;明确严格把握减轻处罚、降档量刑的适用。
《指南》强调,从严掌握、严格把关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加大对毒品犯罪分子经济制裁力度,用足判处财产刑的刑罚手段,给毒品犯罪分子以经济上的打击,摧毁其经济基础,削弱其再犯罪能力;全面理解、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罚当其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记者 汪怡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