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宁河法院紧紧围绕“案结事了”这一目标,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创新调解工作方法,使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近日,该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立案后不久,原告天津某公司申请对被告唐山某机械厂名下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法官李金瑞通过阅卷,了解到双方争议并非不可调解。鉴于双方都是民营企业,为了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为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李金瑞与当事人反复沟通,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通过梳理案情脉络、讲明法理逻辑,最终破除了双方的思想误区和心理障碍,成功为双方握手言和、调解止纷搭建了桥梁,促使双方当事人在开庭前达成调解协议。随后,原告申请解除了对被告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的冻结。
在调解工作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向李金瑞表达了由衷的感谢。以企业利益为出发点,最大化减小企业损失的调解结案方式是政法队伍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也是宁河法院牢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