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追踪 > 为裸聊敲诈勒索犯罪集团洗钱,六名男子依法获刑

为裸聊敲诈勒索犯罪集团洗钱,六名男子依法获刑

发布时间:2021-05-28 来源: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云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裸聊敲诈勒索犯罪集团洗钱案,被告人吴某鹏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韩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钟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被告人黄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被告人陈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被告人吴某明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以来,某裸聊敲诈勒索犯罪集团专门针对中国境内被害人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勒索犯罪活动。该犯罪集团具体作案过程为:“键盘手”通过QQ、微信等通讯软件引诱被害人进行裸聊,并录制裸聊视图,通过木马程序窃取被害人手机通讯录,随后将被害人裸聊视图以及通讯录交给“枪手”,由“枪手”以向被害人手机通讯录里的好友公开裸聊视图相威胁的手段进行敲诈勒索活动。 2020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吴某鹏、彭某租用被告人韩某、钟某、黄某、陈某、吴某明的银行卡,为裸聊敲诈勒索犯罪集团洗钱,并给予被使用银行卡所有者每天100元的报酬。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鹏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韩某、黄某、钟某、陈某、吴某明均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关于被告人韩某、钟某明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韩某、钟某明均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属坦白,且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均可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与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吴某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吴某鹏、韩某、黄某、钟某、陈某、吴某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均属坦白,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均可以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吴某鹏、韩某、黄某、钟某、陈某、吴某明积极退出违法所得,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黄某、钟某、陈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均可以宣告缓刑。

  根据五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5/id/6058079.shtml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