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至23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一行到海东、西宁两地法院调研指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人民法庭工作。先后考察海东市平安区平安法庭、乐都区高庙法庭、民和县川口法庭、循化县街子法庭和西宁市大通县城关法庭、长宁法庭、湟中区汉东法庭、多巴法庭、湟源县茶汗素法庭、拉拉口法庭等10个人民法庭,了解人民法庭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基础设施、人员配备、案件审理、安全保卫设施运行等情况,详细询问在为民办实事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存在的问题困难,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在化隆县法院、西宁中院召开座谈会,听取海东、西宁两地法院工作汇报。
张泽军对海东、西宁两地法院在队伍教育整顿和人民法庭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海东、西宁两地法院和人民法庭能够认真开展学习教育,积极进行查纠整改,推动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人民法庭结合辖区经济特点和民情风俗,积极探索法庭专业化、巡回审判、多元解纷等司法为民便民举措,积累了有益经验。
张泽军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持续强化思想发动,讲深讲透“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打开心结,放下思想包袱,把握住组织给予的“窗口期”自查自纠、主动说明问题的机会。要把“三个规定”填报作为重点,填报未破零的法院要尽快打通难点堵点,发挥“一把手”和党组班子这个关键少数的带头示范作用,主动填报。
对于做好下一步人民法庭工作,张泽军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人民法庭是法院处理纠纷案件的前沿阵地,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二要坚持换位思考。要充分认识打官司就是打当事人的人生,一个案件可能决定当事人一辈子的人生走向。收案时要想到如何方便当事人诉讼,审理时要想到如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时要想到如何尽快执行到位。只有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才能真正走进当事人心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三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人民法庭受理的很多案件当事人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案件类型也是邻里关系、民间小额借贷、劳动报酬纠纷、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等,此类案件判决容易,但修复关系难,判了一个案子可能增加一对仇人,所以必须注重调解。有的同志不是不想调解,而是因为水平不高,调不拢;有的是自己屁股不正,调歪了;还有的是方法简单粗暴,当事人不能接受。调解不能简单化、不能和稀泥,不能以牺牲法律或侵害一方当事人权益为代价。调解中,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妇女儿童的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四要改进工作方法。要大力弘扬“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马背法庭精神”,抬起衙门就群众,使群众矛盾化解更加便捷。要在裁判文书中使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看得懂的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还要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要丰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以及乡镇、居委会德高望重的人、法院退休的老审判员参与调解,协助法官做调解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五要加强规范化管理。加强规范化管理是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和法院形象的迫切要求。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和上网程序,是法院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一标一点关乎群众的利益,一字一句关乎法院的形象,如果“带病”裁判文书上网传播,将会对当事人权益造成损害,对法院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必须慎之又慎。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大事多、喜事多,要充分认识维稳安保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法庭安保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保障法庭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六要坚持守正创新。进入新发展阶段,新矛盾新问题层出不穷,法官的思维、方法和措施要随着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更新创新。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守正创新,要在宪法法律司法解释和政策法规范围内守正创新,要结合青海省情和法院实际守正创新,要从方便群众诉讼、多方协调协同处理、法理情相结合、优化办案程序等方面守正创新。
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利年参加调研。西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浩年,海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积珍,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昝春芳,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海燕分别在各地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