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
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
来看看,哪些会影响你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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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国务院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未成年人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的“六大保护”中,家庭保护仍然处于首位,其中明确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十项监护职责,同时也规定了十一项禁止行为。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该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以及为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乡村振兴促进法施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这部法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规定,每年农历秋分日为中国农民丰收节;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分类有序推进村庄建设,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电子驾照试点、科目二减项
公安部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新措施包括: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公安部在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机动车电子驾驶证,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级效力。陕西不属试点省份,暂不实施,但认可试点城市发放的电子驾驶证,对驾驶人出示电子驾驶证办理交管业务的,无需再提交纸质驾驶证,但有需要扣留驾驶证情形的,仍需要出示纸质驾驶证。 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调整小型自动挡汽车考试内容,取消科目二考试“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调整考试预约时间,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三约考间隔时间由科目一考试合格后30日调整为20日;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间隔时间由40日调整为30日。
试点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新规
商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明确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自2021年9月1日起,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2022年全国全面推行。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决定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公告》明确,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