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彻底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近日,界首市法院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拿到了劳务费。
原告王某于2019年受雇于被告李某,在其承包的建筑工地上从事搬运砖块工作。工程完工后,双方经结算,被告共欠原告劳务费14000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劳务费。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未能按照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原告向界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李某始终拒绝履行义务。近日,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李某拘传至法院,向其言明拒绝履行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迫于法律威慑,被执行人李某表示愿意给付拖欠申请人王某的劳务费。随即,他让其家人送来了案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