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住房与建设法制调研中心了解,浙江省绍兴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绍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明确,绍兴市区商品住房价格实行网格化管控,在市区范围内实行限购,对在绍兴市已拥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绍兴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房,对在绍兴市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绍兴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通知》指出,实行区域限购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住房需求,遏制炒房投机行为。《通知》出台前,对于已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购房者能够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的除外。拆迁安置房不列入限购范围之内。
此外,《通知》要求,在既有住宅“限地价、竞配建”出让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以地块所属网格控价为依据,合理设定住宅用地出让最高限价。住宅用地出让增设“定品质”要求,将建设品质要求等约定纳入出让公告。以网格控房价,是当前实现房价地价联动的有效举措。通过提前设定住宅用地出让最高限价,遏制区域地价、房价大幅上涨,引导房地产企业理性拿地。同时,增设“定品质”要求,通过明确外立面、绿化、装修标准等要素,提升住房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