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经常在网络游戏中与你一起两人组队,在网上对你嘘寒问暖,和你聊这聊那,语音发来声音甜美,照片发来让你觉得很漂亮,你是否就觉得遇到了自己的真爱呢?但是你有可能遇到的是一场“网恋”诈骗陷阱。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20年3月份,被告人李某在某游戏平台中认识了被害人周某。后李某用其男朋友的微信并虚构杨某的名字加周某为微信好友,并与周某假意确认为“男女朋友关系”。李某在与周某“男女朋友”交往中,以虚构生日、虚构需要购买鞋子、手机、车票、化妆品等理由要求周某转钱给自己。周某基于认为李某系其女朋友,多次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转钱给李某,李某获得上述财物后,并非用于其要求周某转钱给自己的事由,而是用于支付学费和日常消费等用途。期间,周某与李某确认身份信息时,李某使用虚假的身份证号码等继续欺骗周某,后因周某怀疑其身份,李某将周某从微信中拉黑。
从2020年3月20日至2021年2月26日,周某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共计转给李某人民币29517.99元。
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案发后,李某家属赔偿被害人周某损失人民币30000元,取得周某的谅解。
法官说法:本案中,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网络上假借恋爱关系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但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以诈骗罪对其从轻判处。在互联网时代,诈骗方式越来越新颖,手段越来越隐秘,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的案件也越来越多。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网络交友需谨慎,要有一定的防范意识,多一点理性,不要轻易相信他人。如果涉及财产问题更要保持戒备、谨慎对待、仔细甄别,不要随意泄露个人隐私等相关重要信息,避免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