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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虚构优惠政策骗取客户20万元获刑四年

发布时间:2021-07-10 来源: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湖南法院网讯 身为公司业务员,谎称公司有“预收即返利”的优惠政策,与客户签署已作废的空白购销协议,骗取客户钱财用于个人挥霍,日前,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诈骗案件。

  被告人钟某某与被害人杨某某系业务员与客户的关系,钟某某向杨某某虚构其公司预收鱼料款可以享受一万元返利三百元的优惠政策,利用公司已作废的空白购销协议与杨某某签署购销协议,并在该协议末尾注明“今收到预付鱼料款贰拾万元整,全年给予优惠壹万元300元政策支持每月,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字样。杨某某共计转账20万元给钟某某,钟某某随即用于偿还信用卡、房贷、车贷和他人欠款。

  该院将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钟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故该院对被告人钟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责令被告人钟某某向被害人杨某某退赔二十万元。

  法官说法:广大群众图方便省事,长期通过一个业务员办理业务,可绝大多数客户对业务员的真实情况并不十分了解,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屈原法院以案说法,呼吁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交易时务必要求业务员出示相关证件和手续,在遭遇诈骗后,要注意保存相关聊天、转账记录,并及时报案。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7/id/61362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