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市委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明确任务,将学习教育和整顿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动力。通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转作风、树形象、提服务,从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全力提升群众服务水平,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
近日,格尔木市法院河西人民法庭受理了原告王某某等人诉被告格尔木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33起系列案件,33名原告通过买卖方式取得的房屋因被告公司长期没有为其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侵害其自身权益,故诉至法院。在受理该系列案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卷宗、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等多种渠道,详细了解案情,将该案争议焦点、难点一一梳理。在对案情有了充分了解后,考虑到该案当事人涉及人数较多,同时也为了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决定前往原告所居住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开展巡回法庭,组织各方当事人协调处理此案,最终该案以被告公司同意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而终结,一场因未予以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系列案也因此落下帷幕。
今后,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河西人民法庭将继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树立“司法为民”服务理念,发展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加强诉源治理,同时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