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谢谢你们,不到一个月就帮我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王某在拿到拖欠4年多的工资款时,激动地向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感谢。7月6日,该院法官通过耐心劝解,促使被执行人刘某的妻子主动替其履行了拖欠的工资款。
2016年6月,刘某承包了定远县某学校维修改造工程,期间雇佣王某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刘某尚欠王某工资款25000元,后王某在多次催要无果下,于2021年1月将刘某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刘某支付拖欠王某的工资款。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督促刘某尽快履行义务,其却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7月6日早上,执行干警冒雨和申请执行人王某来到位于滁州市某小区的刘某家中,但刘某已外出不在家中,执行法官便与其妻子沟通交流,耐心地以案释法,希望其能替丈夫履行。刘某的妻子开始不予配合,且态度十分强硬,认为自己没有代替丈夫履行的义务,气氛一度僵持。
“如果刘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乘坐飞机、高铁都会受到限制,贷款也将受到影响,还可能面临被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执行法官转变思路,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进行释法,刘某的妻子听后态度也渐渐好转。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刘某的妻子同意替丈夫刘某支付拖欠的工资款,随即将拖欠的工资款当面交至王某手中,该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也得以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