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一男子冒充民警同时和多名女子谈起了恋爱,还以帮忙办事为名诈骗32万余元,最终换来了五年六个月的牢狱之灾。
年纪轻轻的谢某毕业后没有积极找工作,而是动起了靠招摇撞骗不劳而获的歪心思。他发现民警社会地位高,不仅深受群众信赖,还有不少女孩崇拜。于是,谢某专程租住在厦门市思明区某千万豪宅,租用了多辆敞篷豪车,利用“富二代”“民警”的身份与多名女性恋爱,并借机诈骗。
2017年初,谢某同被害人吴某的亲戚谈恋爱,谎称自己是警察。同年7月,吴某因弟弟向其借款2万元,怀疑弟弟在外赌博找到谢某帮忙调查。谢某谎称吴某弟弟在外赌博借了10万多元高利贷,承诺能帮忙处理好此事,后陆续以送礼、包红包、请客吃饭、向黑道买借条等理由,骗取吴某3万余元。
2017年11月,谢某谎称有关系帮忙办理被害人江某老家房子被拆迁事宜,先后以包红包、给调查人员购买机票等为由骗取江某1万余元。
2017年底,谢某化名小张,以顺风车司机的身份与黄某认识、交往,确定恋爱关系。谢某对黄某及其家人谎称自己是警察,并在恋爱期间多次轮换豪车,制造“富二代”假象。谢某谎称其有能力低价购买奔驰轿车骗取黄某的父亲黄某树订车费近4万元;以购买订婚首饰为由骗取黄某树1万余元;以帮忙讨债请律师打官司为由骗取黄某树8000元。
2018年初,谢某化名小李同刘某交往,并谎称自己是警察。2018年3月谢某得知刘某婚后生活不幸,欲解除现有的婚姻关系但苦于离婚诉讼败诉,便借机谎称其朋友“谢叔”系某政法机关领导,可以帮忙打点离婚诉讼从而使刘某胜诉,并取得小孩抚养权。后谢某多次以诉讼代理费、找关系费用、律师费、小孩抚养费等为借口向刘某要钱,共计骗取被害人刘某23万余元。
上述钱款均被谢某大肆挥霍,用于租赁豪宅、豪车及吃喝玩乐。
法院审理后认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共计32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上,谢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钱款共计3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