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纵横 > “冻结账户+释法析理”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冻结账户+释法析理”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发布时间:2021-07-31 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法官,你好!我是周某某!我现在就将抚养费全部付清,麻烦把我的银行账户解冻......”7月22日,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周某某主动与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联系,表示愿意履行给付抚养费义务。

  原来,2017年11月,王某某与周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枞阳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其中约定:周某某每月给付王某某子女抚养费1000元。离婚后,周某某仅支付了一段时间的抚养费后便不再支付。为此,2021年7月,王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开展财产调查措施,对被执行人周某某名下银行账户进行冻结。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周某某发出执行通知。期间,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与周某某联系,耐心向其释法析理,督促其主动履行。在冻结银行账户的强制措施威慑和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最终,被执行人周某某主动履行给付抚养费义务并表示会按期支付后期抚养费。至此,该案得以快速、圆满执结。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7/id/6169205.shtml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