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买房人赵某将卖房人杨某告上了法院,称赵某违约,应向其返还双倍定金20000元。
据了解,这是一起因卖房人职业和风水问题而导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今年3月,赵某和他母亲看中了杨某的一套房屋,向杨某支付购房定金10000元。后赵某母亲了解到杨某在殡仪馆工作,认为这套房屋的风水不好,要求杨某退还购房定金。杨某不同意,并多次催告赵某按合约支付购房首付款。由于赵某未在合约规定时间内支付首付款,杨某告知赵某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将该房屋出售他人,赵某认为杨某违约,遂将杨某起诉至法院。
审理中,承办法官王朝辉在厘清事实后,为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析理,指出杨某在殡仪馆工作与其房屋的风水好坏不能成为赵某不按约支付首付款的理由,赵某因违约在先,导致诉争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鉴于双方都有调解意愿,法官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某自愿返还赵某部分定金。
法官提醒,卖房人的职业和房屋风水并非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权行使条件。房屋买卖作为大额交易对当事人的经济影响较大,当事人交易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物情况、评估自己的履行能力,避免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