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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后逢涨价反悔拒交付 法院强制执行护权益

发布时间:2021-08-13 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卖房后见房屋涨价反悔不卖了,即使法院判决要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还是“赖”着不交房。8月6日,定远县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将房屋腾空交付申请执行人。

  2020年4月,家住定远县的李某花40余万元买下了刘某位于该县临街的门面房一间,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协议签订时,该间房屋在租赁状态,双方约定租期至2020年12月到期时交付房屋。购房后的房租一直仍被刘某收取。但房屋租赁满期后,李某去收房时,但刘某仍拒不交付。无奈之下的李某将其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刘某将房屋交付李某,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履行,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刘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但刘某始终推诿、拖延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在门面上张贴腾房公告,要求刘某限期腾空房屋,但刘某却以身在外地做生意不方便回乡为由拒绝搬出,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强制腾房。

  8月6日,该院执行干警们按照预定方案来到执行现场,强制开启卷闸门锁,清点物品并登记造册,所有物品经见证后转移至指定存放地点。经过3个小时连续奋战,成功将门面腾空后,成功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8/id/62003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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