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2021年3月下旬,临武县城小区、公园、酒店等地停车场连续发生多起小汽车车窗被砸,车内财物被盗案件,给当地社会治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近日,这个砸窗盗窃团伙成员被临武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来,被告人邓某某纠集辍学在家的被告人黄某某、邝某某、陈某某(均系未成年人)等人在临武县城游手好闲、吃喝玩乐。为获取玩乐资金,这伙人白天在网吧上网,深夜选择停放在较为偏僻的车辆下手,用破窗器砸开汽车车窗,盗走车内现金、香烟等财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某、黄某某、邝某某、陈某某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其中邓某某参与五次,黄某某参与三次,邝某某、陈某某均参与六次。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以盗窃罪分别判处邓某某等4名被告人十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000元至500元不等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