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平县人民法院法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线上悉心劝解的形式成功促使一起抚养费纠纷案成功执结,有效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评价。
男子范某与女子霍某原系夫妻关系,两人育有一子,2020年7月,经朝阳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并签订协议书,约定被告霍某作为母亲每月支付抚养费400元至儿子成年。因判决生效后霍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原告范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抚养费事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建平县法院执行法官在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查询被执行人霍某名下财产,但结果反馈无财产可供执行,并于同日向霍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由于本案系家事纠纷,又因疫情防控需要,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情法结合”的工作方法,通过线上方式与被执行人霍某电话取得联系,对霍某进行法律教育和沟通劝解,在多种手段教育感化下,霍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最终促使案结事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建平县法院根据“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将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保障弱势群体胜诉权益,努力提升执行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营造尊法守法社会环境,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利用执行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高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助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