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你好,请问是霍邱法院吗?我是来交案件执行款的......”, 8月27日,周集法庭办公室电话里传来了被执行人陈某急盼交钱的声音。
陈某系一家超市老板,出售的烟花将客户宋某眼睛炸伤,构成十级伤残。该案件经法院最终判决,陈某赔偿宋某各项损失114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积极与陈某取得联系。执行法官在以案说法的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将陈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及微信、支付宝等网络账户进行了司法冻结。
账户被冻结后,给陈某超市生意带来了很多不便,在意识到司法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之后,为了不影响超市生意的正常经营,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积极交付了全部的案件执行款。至此,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