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纵横 > 业主拒交物业费 法官释法析理解纠纷

业主拒交物业费 法官释法析理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1-09-07 来源: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9月1日,被执行人李某在霍邱县法院执行法官的沟通劝说下,将自己拖欠的物业费一次性交给了法院,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李某系霍邱某小区的业主,霍邱某物业公司在进驻该小区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李某认为该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着服务质量有瑕疵、小区脏乱差现象普遍、设备设施不完善等情形,所以从2018年1月起一直未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经霍邱法院审理后,法院判决李某支付该物业公司物业费3082.51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李某在接到法院的通知后,便向执行法官抱怨了起来,认为该物业公司没能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自己这才不愿意去按期交物业费。

  一方面,执行法官积极同李某沟通联系,向其释法析理,阐明拒不执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希望其能主动履行义务。另一方面,执行法官找到物业公司负责人,从源头上让其认识到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原因,告知其公司应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最终,李某和该物业公司负责人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都改变了以往的想法。李某主动交拖欠的3082.51元物业费及相关费用交到了法院,该物业公司负责人也向李某承诺,今后将会提供更为优质的物业服务。至此,本案圆满执行完毕。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9/id/6246654.shtml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