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彭某将一面印有“坚持和解终结七年积案,执行法官维护一方平安”字样的锦旗送到安乡法院执行局,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2013年,彭某找黄某借款,双方签订了借贷合同,并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日期。因彭某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黄某遂向法院起诉。2014年8月,该案进入执行阶段。
因彭某名下仅有退休金可供执行,执行法官便通过每月扣划彭某部分退休金的方式来偿还借款。
彭某现已76岁高龄,按原还款方案,很难将剩余欠款还完。今年8月中旬,彭某来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说明自己的情况,因身体每况愈下,希望能够与对方达成和解尽快结案,解除工资卡的冻结。本着“善意执行”的工作理念,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分析案情、释法说理、细心劝说,双方达成和解,黄某主动放弃部分利息,而彭某也承诺将筹措资金于今年年底一次性给付剩余款项。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表示,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法官办案的认可,更也是对执行工作的激励。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