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李奶奶,咱们去你家立案。”
“真的吗?哎呀太好了啊,这样我就不用再跑一趟了……”
近日,红桥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来了一位行动不便的老奶奶。据了解,李奶奶已经快七十岁了,腿脚不太好,步履蹒跚地走到立案窗口,告诉窗口干警她要求执行某护养院赔偿案件。
立案干警见老人年岁已高,立即为其开通绿色窗口,认真审查老人带来的材料。经审查,立案干警发现某护养院需要赔偿李奶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0多万元。但赔偿款的申请人除了李奶奶,还应该有李奶奶的儿子,即当事人马先生。但是,马先生并没有到场进行立案,也没有委托他人代为诉讼,了解情况后的李奶奶神情失落,想到还要再跑一次,李奶奶更是愁眉不展。
为了能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干警进行一番询问了解到,马先生生病在家,没有办法亲自到法院进行立案。同时,由于家里生活十分困难,申请的赔偿款对于全家接下来的生活至关重要,情况比较紧急,需要尽快处理。
立案庭干警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当即决定前往他们家中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在李奶奶家中,立案干警耐心、详细指导二人填写了相关材料,并于当日成功立案。“真没想到法院还能来家里帮我立案。”李奶奶发自肺腑地感慨道,“这要是自己准备材料,还不知道要多麻烦……”马先生也频频向立案干警表示感谢,母子两人都非常感动。再三嘱咐和确认后,干警们放心地回到了法院。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下一步,红桥法院将紧盯人民群众在立案和诉讼服务活动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和痛点问题,持续推出一系列便民举措,针对确有出行困难的特殊群体,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将诉讼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