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津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该案涉及农户多,地域广,仅西湖镇就达215户,尚有100余户未在西湖境内,部分案涉村民态度强硬,给村社、镇的维稳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另一方面,被告李某经营的江津区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流转土地面积大,涉及多个乡镇,主要用于种植柑橘,目前正进入丰收关键期。
了解到案件情况后,承办法官作为江津区西湖镇“一镇街一法官”联系法官,及时联系本案原、被告了解情况,现场查看被告流转土地经营状况,立即同西湖镇沟通案情,组织镇、村社、村民代表召开座谈会,成功即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结案后,为确保和解协议得以履行,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到被告因客观原因存在付款逾期时,承办法官再次组织村社干部、部分激进村民代表、被告李勇进行座谈,听取各方意见,一方面向村民释明被告当前经营情况及兑现流转费的现实可能性,争取村民理解;一方面明确被告应支付的违约金,帮助双方再次达成谅解,避免矛盾升级。
这起案件中,承办法官及时了解案情,通过对部分激进农户进行释法明理,积极帮助被告解决现实困难,促使该案得以顺利化解并持续跟进,充分发挥了“一镇街一法官”工作机制优势,为地方乡村振兴助力提供了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