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0月13日,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青天有鉴,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鸠江区法院家事法庭法官手中,以表达对王法官尽心尽责办案并作出公正判决的感激之情。
原告与被告赵某离婚纠纷一案,鸠江区法院立案后,依法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对婚生子的抚养及房产分割分歧较大,经承办法官多次调解无果,考虑到赵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与异性保持暧昧关系,未能履行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并在与原告争执过程中,导致原告多发软组织损伤,对夫妻感情破裂具有一定过错,故判决婚生子由原告抚养,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对原告予以适当多分。判决后,原、被告均服从判决,未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