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男子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仍以借款为由,骗取多位亲友财物共计79万元。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诈骗案,被告人戴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责令退赔各被害人。
被告人戴某自2015年起经营某品牌女装服饰店。2018年年初,被告人戴某开始在非法网站上从事买彩票、炒“期货”等非法活动,造成资金大量亏损,便编造店铺资金周转等理由向多位亲友借款。2018年8月至11月,被告人戴某在明知自己已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店铺资金周转、偿还银行贷款为由,先后骗取三名被害人陈某、江某、凌某财物共计79万元,并承诺还本付息。被告人戴某将以借款名义诈骗来的资金继续用于非法网站买彩票、“炒”期货,在资金亏损后,为防止被害人讨债,被告人戴某将自己开设的服装店关闭,于2018年12月离开平江,后长期逃匿于广东等地。
2020年9月7日,被告人戴某在平江县城关镇北街绿池小区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某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向多人借款,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特别巨大的资金不能归还,且明知没有偿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非法网站买彩票、炒“期货”等违法活动,又在骗取的资金亏损后逃跑,应认定为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从宽处理。被告人的犯罪所得,依法应责令退赔。平江县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