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0月27日,涡阳法院执行局与县公安局联动执行,为一起生命健康权案件的申请人追到四十一万赔偿款,使逝者家属得到了宽慰。
王某与冯某是夫妻,共同经营一家饭店,餐具由程某配送,2019年6月,程某与同事一起为饭店送餐具,在餐具运送过程中,玻璃门突然脱落破碎,程某摔倒在地,被碎玻璃扎到大动脉,在医院抢救过程中因失血过多死亡。经查,王某、冯某在装修饭店过程中未使用安全玻璃,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法院判决王某、冯某赔偿程某家人损失共计68.8万元。由于王某、冯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涡阳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既未报告财产,也不主动履行。执行法官向两被执行人发起了网络查控,未发现有价值的财产,见状,被执行人开始向执行法官“哭穷”,称自己没有履行能力,只能一点一点的偿还,为了证明自己在“积极履行”,自作聪明地每月给申请人500元,还主动将自己的报废车交给法院处理。随着深入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为了躲避债务,在诉讼期间就把饭店匆匆转让,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和执行期间,王某一直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各种消费,账户流水达数十万。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法官遂将相关犯罪证据移交公安侦查。
10月16日,被执行人夫妻二人在涡阳某广场遛街,被公安干警发现并当场抓获,王某涉嫌拒执罪被刑事拘留,冯某也被法院司法拘留。直到被控制,两被执行人才意识到拒不履行裁判文书、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立刻联系家人,寻求解决赔偿问题。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王某一次性将四十一万元赔偿款交给了程某家属,结束了这场几经波折的生命健康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