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国司法所和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奋勇争先、建功立业,近日,司法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授予597个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授予796名同志“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其中,西藏自治区2个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3名个人荣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详情如下:
西藏自治区全国模范司法所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司法局古露司法所
西藏自治区当雄县司法局当曲卡司法所
西藏自治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索朗次仁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昂仁县司法局亚木司法所所长
索朗加措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革吉县司法局亚热司法所干部
央 宗(女)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司法局昌珠司法所所长
热烈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