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1月2日,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了申请执行人的电话:“我在浙江义乌把被执行人和被查封的车辆堵住了!”
得到消息后,该院执行庭当即决定立刻前往义乌市扣押车辆。在协调安排前往义乌市的车辆、执行干警、法警的同时,承办法官积极与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取得联系,请求该所将被执行人和车辆带回,待该院干警到达后进一步处理。
当晚7时,该院干警到达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在该所民警的积极协助下,干警们从法理到情理,向被执行人释明拒绝执行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要求其当场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直到当晚9时,被执行人仅偿还了5000元,随后该院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扣押清单,将被执行人车辆予以扣押。11月3日傍晚,扣押车辆顺利驶回该院,车辆的后续评估拍卖等处置工作也将随之开展。
2天往返1200公里,成功将查封车辆开回本院,不仅体现了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执行干警们“知责于心,履责于行”的执行责任感,更彰显了干警们对执行案件的执着、较真以及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的工作态度。同时,此次千里执行顺利完成,也离不开义乌市公安局北苑派出所的高度重视和密切配合,再次展现了公安、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协作职能,扎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的初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