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51号建议的答复
宋金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的建议
2020年以来,我局交管部门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的相关内容,通过三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一是借助各级新闻媒体力量,采取邀请媒体参加随警作战和提供新闻线索的方式,持续刊播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解交通安全常识、曝光典型违法行为的相关内容。截至目前,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公安报》等国家级媒体采用100余条,中国交通频道、道路交通管理杂志等国家级专业媒体采用200余条,本市报刊、电视、广播和“天津交警”新媒体平台累计推出交通安全新闻报道5000余篇、各类公益广告及安全提示3万余条,《天津日报》先后用3个整版聚焦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二是通过“天津交警”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融媒体特性。依托“声、屏、报、网、端、微、抖”等平台,持续创新宣传形式,将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便于理解、方便传播的视频直播、短视频、动画等作为主要宣传方式,策划制作了15部警示教育短视频《评案》,目前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栏目已播出10部;制作系列短视频《警观》120部,制作以儿童交通安全出行为主题的《安全童行》系列短视频10部;讲解安全驾驶知识的《驾道》《开车有益》《警御良言》等三个专题系列短视频430部,“天津交警”新媒体平台总浏览量累计达到5亿人次,获得点赞1亿人次。三是坚持社会宣传与新闻媒体宣传相结合、相促进。在持续做好“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零酒驾”创建、“文明交通进校园”“美丽乡村行”等社会宣传活动的基础上,创新活动形式,举办了“文明交通进高校”“争做文明好司机”“电动自行车骑行月”等一系列参与人员多、宣传声势大、社会反响好的社会宣传活动。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知识传播、典型交通违法事故警示曝光和创新交管服务举措的宣传发布,充分发挥全媒体宣传优势,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二、关于增加道路安全设施的投入,逐步完善各种安全设施,提高道路安全通行能力的建议
(一)加强道路组织规划,完善交通安全设施。2020年,我局组织设计单位编制实施了《城市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该规范作为我市道路指引标志设置工作的重要设计依据,指导我市道路指引标志向着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迈出重要一步。同年,我局同步编制了《天津市重点地点及旅游区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对各类重要地点、场站以及星级旅游区指引标志的设计方法、布设参数、标志板面等具体细节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下发各部门和设计单位实施。《导则》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我市重点场站及地标性场所指引标志的系统性、科学性,为后期我市其他重要地点指引标志的改造和新建提供了设计依据。目前,我局已完成首批25处重点场站及地标性场所交通指引标志优化提升的改造施工。
(二)深入推进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工作。以102、205两条国道为样板路率先创建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推动完善国省道交通安全基础设施,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一是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近3年发生过翻坠交通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一律安装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近3年发生过3起以上正面相撞亡人交通事故的双向四车道路段,一律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对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标准或破坏损毁的,推动按照现行标准及时更新修复。在示范路与国省道平交路口、交通流量大、安全隐患突出的示范路与农村支路平交路口,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等标准规定增设“一灯一带”(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二是对交通流量较大、交通事故多发的穿村过镇路段进行综合治理,优化交通组织,科学渠化设计,完善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等设施,引导不同性质交通流分道行驶,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空间,减少混合交通。封闭不合理的路侧开口,配合有关部门有序推动清理移置马路市场。
下一步,我局交管部门将结合交通堵点、乱点的交通特点和现状,对交通事故、拥堵警情多发的点位开展交通组织渠化。通过调整车道、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配时,完善行人过街、机非隔离和机动车让行提示等交通安全设施,深入优化路口交通组织,缓解道路拥堵情况,减少交通事故隐患。同时,积极指导各属地分局交警支队,全力配合各属地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做好重要地点交通指引标志的设计及优化改造;配合市交通运输委,做好公路、高速公路上重要地点指引标志的设计、改造以及公路标线等交安设施的养护管理工作。
三、关于加强监管综合整治的建议
我局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中心,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一是深化交通秩序整治,净化道路通行环境。以交通秩序堵点、乱点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路面警力投入,对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商业密集地区以及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多发点位,加强警力部署,强化对违法行为的治理和通行秩序的规范。结合交警“警区警长”警务机制改革,充分发挥警区警长熟悉辖区、扎根辖区的优势,根据交通流量、违法行为发生情况科学设置警力和治理勤务,采取“灵活布警,流动治理”的方式,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行人闯红灯、跨越护栏等违法行为开展精细化管理、精准化治理,切实提升管理水平。继续常态化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和区域性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以及超载超员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切实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在持续开展路面严管的同时,进一步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交通管理工作,通过“掌上路路通天津”手机APP、“天津交警”新媒体平台和微信小程序连接“天津市道路交通违法举报平台”等途径,举报机动车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跨压禁止标线、逆向行驶、闯信号灯、使用伪造变造号牌、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章守法、规范出行的意识,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二是加强分析研判,持续推进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国省道和县乡道路的死亡事故情况开展研判,分析我市死亡事故多发、易发的规律性特点,指导各交警支队按照重点道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重点违法行为等突出规律特点集中设岗。组织各区交警支队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报告属地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推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三是紧盯易肇事车辆,严治超载违法。针对货车违法行为肇事频发,特别是中、重型货车超载运输的突出问题,协同市治超办加强与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的联合执法,深化治超“一超四罚”机制。加强对“百吨王”严重超载车辆的重点打击,针对我市境内“百吨王”较多的地区和路段,凝聚执法合力,开展集中整治,坚持重拳出击,依法顶格查处。深化京津冀一体化警务协作机制,组织配合好三地联合治超统一行动,持续加大对货车超载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四是预防重特大事故,整治交通秩序。启动全市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按照车辆严重交通违法预警信息,科学布警、准确打击,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持续组织全市统一行动日,营造严厉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氛围,结合公路货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华北片区“百日会战”联合整治行动、京津冀联合治超等专项行动,每月固定时间组织属地交警支队、交警尖刀机动队、铁骑护卫机动队等执勤执法力量,对重点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遏制交通违法高发态势,有效预防交通事故。五是强化重点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与督导。健全完善“两客一危一货”重点企业电子台账,督促重点运输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4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公安局,022-2332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