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骗取社会医疗保险金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1月4日,被告人张某受雇伐树时腿部被树木砸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费用雇佣人已全部支付。后被告人张某以自己骑电动车不小心摔伤腿部为由进行医保报销8666.51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某亲属退还了全部报销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受伤住院的真实原因,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医保基金, 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已退还违法所得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