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件追踪 > 生育小孩未满一年 男方起诉离婚被驳回

生育小孩未满一年 男方起诉离婚被驳回

发布时间:2022-01-19 来源: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湖南法院网讯 妻子分娩后不久,丈夫向法院起诉离婚。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

  2019年9月,何某与赖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同居,2019年11月8日登记结婚,2020年9月27日生育共同之女何某佳,2021年1月14日何某佳因意外去世。2021年4月28日,男方何某向平江县人民法院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向本院起诉时,赖某生育共同之女尚未满一年,虽共同之女现已去世,但仍属于男方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提出离婚的情形,故何某在本案中没有诉权,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何某的起诉。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本案男方向法院起诉时,女方分娩后尚不满一年,法院从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出发,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文链接:http://hunan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1/id/648965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