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公正高效化解金融纠纷,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有效维护辖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1月13日上午,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海东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东监管分局联合举行了海东市金融纠纷诉调机制对接工作暨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成立大会。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韩如龙、人民银行海东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郭永红、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东监管分局副局长郑建路,海东市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海东市各县区人民法院,海东市各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负责人及首批调解员共计4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海东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韩如龙表示:建立海东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全面依法治市总目标,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健全诉调对接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强调了海东市中院要加强对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业务指导,规范委派、委托调解的工作方式和程序,对于具备调解基础的案件,按照自愿、合法原则,采取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诉中邀请等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解决纠纷,并严格履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积极做好司法确认工作。
人民银行海东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郭永红表示: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的具体实践,是新时代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在金融领域的实现形式,也是浙江诸暨“枫桥经验”在金融领域延伸发展的生动体现。强调了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要积极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依照依法公正、调解自愿、高效便民、优先集约原则开展调解工作,各金融机构要强化职责担当,积极配合,加强调解人员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主动参与,发挥好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作用;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作为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指导原则,以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坚持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边推动边完善的工作理念,加强法院、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间的协同配合,持续完善改进调解工作机制,优化队伍建设,确保海东市金融纠纷化解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中国银保监会海东监管分局副局长郑建路表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有力抓手。强调了要充分认识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培训学习。
最后,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韩如龙、人民银行海东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郭永红、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东监管分局副局长郑建路共同为海东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揭牌,并签订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作备忘录,为首批金融调解员颁发了聘书。海东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与海东市各县区人民法院签订了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