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周末时间,加班加点顺利执结辽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执行到位案款60万元,该系列执行案件执结用时仅仅两天。
辽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房某等190名当事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产生纠纷,双台子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辽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向各原告支付200余元至8000余元不等的违约金,但辽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房某等190位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部分申请执行人怀着迫切拿回违约金的心情,执行立案后,多次询问执行法官进展情况,双台子区法院执行法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第一时间对辽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财产调查。根据调查线索,执行法官在辽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账户发现存在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执行款,随后双台子区法院立即对其进行冻结,并迅速通知190名申请执行人尽快提交相关账户信息,在两天之内成功执结该系列案,申请执行人对双台子区法院的执行效率连声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