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月28日上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丹江口市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水利和湖泊局、汉江集团库区管理中心在水之源广场开展《长江保护法》实施一周年法治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群众绿色环境和生态保护意识,推动《长江保护法》深入人心。
活动中,干警们设立咨询台,为市民发放《一图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宣传册,以面对面普法、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普法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向人民群众宣传《长江保护法》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重点法律条文以及在禁捕区捕鱼的法律责任,并结合具体案例介绍长江保护相关公益诉讼,引导市民关注环境问题,主动参与到长江大保护的行动中来。活动共发放长江保护法宣传手册4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00余人次,积极营造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我们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长江是我们的母亲河,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义不容辞。”此次宣传活动,让群众对保护长江生态和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为长江的生态环境保护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
近年来,丹江口市法院紧紧围绕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切实扛起“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政治责任,认真推动《长江保护法》实施,在环资审判专业化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完善、审判职能发挥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下一步,丹江口市法院将把《长江保护法》宣传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常态化开展下去,通过巡回审判、送法“四进”、志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横向部门联动等方式,多点发力、遍地开花,助力营造全民关注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以高水平生态环境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