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包括“公正法治”“见义勇为”“和谐相处”“守望相助”“文明言行”“敬业守信”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广东法院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的生动实践。
此次发布的九个典型案例涉及了诸多社会热点问题。其中既有交通事故现场肇事司机对伤者该不该救、未成年人在监护人无力抚养时监护权可不可变、案外人参与救火致死要不要赔、不诚信求职员工能不能辞等,也有支持业主加装电梯诉求、规范电子商务活动正常秩序、保障房屋赠与人合法权益等内容。
近年来,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先后审结了“民法典实施全国第一案”“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女童食用赠与芭蕉致死案”“侵害凉山消防烈士名誉权案”“人格权侵害禁令第一案”等一大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案件,旗帜鲜明惩治违法失德、褒扬正气、鞭挞丑恶,引导和促进全社会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使命。广东法院将继续以推进民法典正确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以更有力量、更有温度的司法裁判,促进社会大众养成规则意识、形成良好社会风尚,让正气、正义、正能量充满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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