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上午小雪飘飘,互助县法院双树法庭的工作人员赴西宁市多巴县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审理宋某某、刘某诉青海某安装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两案。
2020年8月,被告雇佣宋某某、刘某到互助县塘川镇某公司做焊接工棚工作,约定工资260元/日。工作完毕后,被告支付部分工资,并于2020年12月16日向二原告分别出具17980元和4720元的欠条各一份,但一直未支付剩余劳务工资。二原告起诉到互助县法院后,通过征询当事人的意见,法院工作人员与戒毒所多次联系,预约开庭时间并准备前期材料。庭审当天,诉讼各方严守防疫防控有关规定,进入庭审场所测量体温,全程穿戴防护服、佩戴口罩,并携带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对原告起诉事实全部认可,考虑到其目前在戒毒所强制戒毒,故经双方协商,被告同意于2023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二原告的劳务工资22700元。
为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和审理案件两不误,互助法院多方举措,将审判工作搬到了戒毒所,做到了全面抗击疫情的同时,司法审判服务不停止,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图为:法官和当事人戒毒所门口接受安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