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我现在就把50万元罚金交到法院账户,请你们尽快撤掉我的失信信息,我的生活已经受到影响了。”3月18日,在“黑名单”的“紧箍咒”下,失信人余某主动来到定远县法院缴纳了全部罚金50万元。
余某因犯串通投标罪于2019年11月被定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判决后,余某家属缴纳了罚金10万元,下剩50万元罚金余某一直未履行,随即该院刑事审判庭将罚金部分判决移交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财产查控,未发现其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其家属亦表示无能力履行,该院便依法将余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刑满释放后的余某感受到了失信对其生活造成不便,还对其生意造成了严重影响。3月18日,在尝到了失信苦果的余某主动来到法院缴纳了50万元罚金。该院也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解封其所有银行账户,并对其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