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近日,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印发《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制定行政执法监督计划是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明确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和切入点,更有针对性地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重要途径,也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省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在充分研判当前规范行政执法重点任务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基础上,结合我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际,制定该《计划》。
《计划》明确了今年拟组织开展的4项专项监督内容。一是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检查,重点检查开展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健全完善行政处罚配套制度、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等情况。二是开展委托行政处罚情况的专项监督,重点检查委托行政处罚是否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是否按要求履行了委托程序。三是开展乱罚款问题专项监督,重点检查行政机关是否存在随意检查重复罚款、超越职权提高罚款标准、擅自制定罚款指标下达罚款任务、违法设置电子监控设备并据此罚款、不按照法定处罚程序进行处罚、不规范制作处罚案卷等问题。四是聚焦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抽查,通过实地检查、座谈交流、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开展重点监督。
《计划》强调,省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抓好本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系统内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对下级行政机关发生的重大、敏感、群体性执法案件以及引起网络舆情的执法案件,要及时跟进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以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实效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整体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