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这工钱我都跑了有十多趟,没有想到立案不到10天,你们就帮我要回来了,太感谢你们了!”4月8日,一位收到执行款的农民工特地打来电话向定远法院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2022年1月,杨某雇佣叶某在其承包的草莓园内修路,工程结束后,双方经结算,杨某尚拖欠叶某工资20000元。后经叶某多次催要无果,叶某将其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杨某支付叶某拖欠的工资款,判决生效后,杨某未履行,叶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杨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银行卡中有500余元存款,遂依法对杨某银行及微信财付通账户等进行了冻结。4月6日,当杨某使用微信准备将近期售卖的草莓款转账给其妻子时,却发现账户已被冻结,杨某遂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要求履行,并请求法院早日解冻自己的银行卡及微信账户。当日下午,杨某便将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账户,法官依法解除了对杨某的账户冻结。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