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捷公司)与被上诉人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讯公司)、原审被告天津市南开区竞航彭通讯器材经营部(以下简称竞航彭经营部)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对该案进行全媒体直播,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杨延超共同在演播室对案件进行了同步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官方微博、头条号、中国法院网、天平阳光App、人民法院报视频号、央视频、热线12、中国网、光明网等25家媒体平台同步全程参与。
展讯公司从竞航彭经营部购买心迪F1-Q15手机,该手机内部结构显示使用了ASR3601蜂窝基带芯片,该芯片由翱捷公司生产销售。展讯公司认为,该芯片侵犯了其拥有的201180004859.4号发明专利权。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翱捷公司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赔偿展讯公司经济损失2431万元及合理开支10万元;竞航彭经营部停止销售侵权产品。
合议庭经过梳理研判,初步归纳本案争议的核心焦点问题,即被诉侵权芯片所实施的技术方案如何确定及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二审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通过多种举证手段,对原审是否存在程序问题、被诉侵权产品实施的技术方案、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赔偿数额确定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全面的观点阐述及往返激烈的法庭辩论。本案未当庭宣判。(记者 乔文心 通讯员 李 锐 林 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