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马鞍山中院深入贯彻省、市“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工作部署,围绕“一改二为五做到”目标要求,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
4月24日,某汽车零部件集团公司专程为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送来一面锦旗,称赞法官“倾心调解化纠纷,公正司法暖民心”。
原告某集团公司与被告某建设公司于2011年、2012年签订5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将被告某集团公司的厂房工程、厂房设备基础工程等交由原告施工,双方对工程款结算、质保金等内容进行约定。后因工程款结算双方产生矛盾于2021年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某集团公司向某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733万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某建设公司和某集团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向马鞍山市中院提起上诉。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考虑到涉及企业发展且标的额较大,第一时间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在悉心倾听当事人诉求、甄别双方真实意图的基础上确定审理思路、寻找调解突破口。2022年3月上旬,在庭前调解、开庭审理的过程中,主审法官了解到案件一审过程中某建设公司提出诉讼保全导致某集团公司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如不能妥善解决纠纷,不仅涉及当事人双方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更涉及到几百名工人的工资能否正常发放,关系重大。凭借丰富的审判经验,主审法官敏锐地捕捉到双方争议的利益所在,当事人对审定的工程款造价、未支付的款项争议较小,矛盾聚焦在工程款预算延迟责任所在、逾期利息等事项。主审法官多次安排线上视频调解,从实质性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提出公平公正、具有操作性的调解方案。经过十余轮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某集团公司向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873万元,并考虑周全对发票开具、办理产权证书、解除财产保全等事项作出约定,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获得当事人双方交口称赞。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马鞍山中院聚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涉企案件审理效能,坚持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重点,不断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一是立足企业便捷、高效、公平的纠纷解决诉求,努力提升企业及各类诉讼主体在司法活动各流程、各环节的获得感、满意度。二是聚焦审限较长涉企案件专项清理,深化多元化解、繁简分流、速裁快审,进一步提高涉案案件质效。三是压实工作作风,坚持带案走访,听取企业解决案件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真心为企业着想,不断改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