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5月7日,收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刘某特地打电话向定远法院执行法官表达谢意。
2012年1月,刘某在吴某承包的工地上干活,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吴某尚欠刘某16000余元工资款,后在刘某多次催要还款无果下,2022年1月,刘某将其诉至法院。案件审理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支付调解协议,后吴某仍未如期履约,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吴某,督促其配合法院执行,尽快履行义务。不料吴某却称自己很久没接到工程,目前没有钱了。”随后,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吴某名下银行存款情况等进行了查询,发现近期其名下有一笔存款存入,执行法官随即对该笔存款进行冻结、划拨,并给付了申请执行人,该案也得以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