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程某、李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1年7月,宝丰农商行向宝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程某、李某送达了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经查,二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财产,并于2021年9月2日作出执行裁定书,限二被执行人三日内交付查封车辆,但二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且未将车辆交付给法院。
2021年9月13日,宝丰法院将二被执行人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移送公安机关。近日,在法院审判阶段,程某、李某认罪认罚,也认识到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严重性,立即将所欠款项偿清,该执行案件圆满执结,但当两人了解到自己已留下刑事犯罪记录时,真是悔不当初。
下步工作中,宝丰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对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综合运用罚款、拘留、纳入失信、采取限制高消费、拘留、移送拒执等执行措施,坚决打击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