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宁海县在公益广告项目中启动公益景观小品工程。为更好地了解相关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5月9日,宁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一行对该县主干道6处公益景观小品布置情况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并赴县创城指挥部进行专题廉政提醒。
近年来,随着宁海城市文明创建、城市形象外宣等工作内容的增多,随之而来的廉政风险也在增加,特别是其中的文明城市创建小额工程,由于数量多、资金密集,极易产生风险隐患。
“我们高度关注被监督单位廉政风险点,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专项监督行动,检查相关文件、财务凭证、会议记录等台账资料,并以个别谈话、相关问询与实地走访等方式,进一步发现问题、推动整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宁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这部城市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经费超过30万,为什么由这家传媒公司承接?”“这家文化礼堂建设补助经费拨付流程不够规范,缺少考核验收环节。”在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中,该县纪委监委把发现的10余个问题罗列成问题清单,并制定发放整改意见书,督促县委宣传部立行立改。
对于采购制度不够规范的问题,县委宣传部立即进行专项整改,制定出台了《宁海县委宣传部物资设备、工程建设和服务项目招投标采购管理规定(试行)》,分类明确“城市形象宣传、文明城市创建、主题展会布展、公益广告宣传”等资金规模在5至30万元的文明城市创建小额工程的采购方案,确保相关项目的自主招投标采购工作阳光运行。
不仅如此,为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县委宣传部在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组的督促下,还探索建立了资金使用“三审”制度,即由宣传部各线科室制定资金使用预案,先报财务分管领导预审,再报纪检监察组合规性内审,最后提交部务会议会审。2022年一季度,合规审核通过项目18个,涉及金额287万元,返退重新编报项目5个。
“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必须管住宣传资金。我们要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宣传部门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创建小额工程资金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 宁海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宁海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