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 魏建刚
作为一名奋战在纪检监察岗位11年的“老纪检”,多年来的监督执纪工作让我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监督体系,练就了一双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我认为有时一个细节、一次机缘巧合就可能成为问题的突破口,监督工作一定要紧抓细枝末节,善于从微小的事情中揣摩当事人的“动机”,只有始终保持执纪执法的敏锐性,才能精准切中问题要害,发现问题背后的真相。
“这是4家国企报送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情况表。”不久前,组员小程将一份国企个人重大事项情况表放在了我的桌上。当我看到“县文旅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丁某某于全款购买宝马5系汽车一辆,车价35万元左右”这一条报告事项时,瞬间引起了我的警觉。丁某某之前因为炒股亏了很多钱,因此还与妻子离了婚,这么短的时间他哪来这么多钱全款购买这么贵的车?联想到最近一次班子会上,丁某某在没有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汇报了有关某景区引进大型水影秀项目的议题,更是不顾其他两名班子成员提出的反对意见极力促成该项目的落地。
“事出反常必有因”,职业的敏感促使我不放过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在查阅了所有水影秀项目材料后,疑点也逐步显露出来,作为项目资金上千万的项目本应该作为工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但最终却是以采购类项目的方式自行采购确定了建设施工单位,这一变通非常蹊跷!
在取得县纪委审批同意后,我们随即成立核查组对这一问题线索进行核实,调取丁某某及其关系人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后,通过仔细排查比对,最终发现了丁某某利用其母亲银行账户进行受贿的犯罪事实,其中收受该大型水影秀项目负责人的好处费达50万元,时间节点也与他购买宝马汽车的时间相吻合。经过进一步的深挖细查,还发现了丁某某的其他违纪违法事实,后经上级纪委监委批准,县纪委县监委依法对丁某某采取留置措施,最终查明丁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涉嫌受贿的金额达到了200余万元,是我县近年来查处的受贿金额最大的县管领导干部之一,也打出了我县国企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一记“重拳”,发挥了良好的震慑效应。
担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以来,这样从“反常”中发现问题线索,已成为我日常监督的一个重要切入口,在正风肃纪反腐的道路上,我将继续做个“有心人”,继续发挥好监督“探照灯”和“显微镜”作用。